CE標志/CE Mark簡介
CE為法語Communate Europpene的縮寫(歐洲共同體的意思),凡是貼有“CE”標誌的產品就可在歐盟各成員國內銷售,無須符合每個成員國的要求,從而實現了商品在歐盟成員國範圍內的自由流通。在加貼CE標志前產品必需符合CE指令的要求和通過CE標准檢測。
CE標志事項
用CE縮略詞為符號,表示加貼CE標識的產品符合有關歐洲指令規定的所有要求,並用以證實該產品已通過了相應的合格評定程式和製造商的自我聲明,真正成為產品被允許進入歐盟市場銷售的通行證。有關指令要求加貼CE標識的產品,沒有CE標識不得在歐盟各國家市場銷售;已加貼CE標識進入歐盟市場的產品,發現不符合CE要求的,則會被責令從市場收回;持續違反指令有關CE標識規定的,將被限制或禁止進入歐盟市場或被迫退出歐洲市場。
電子電器產品在歐盟市場銷售,需先取得CE標識的使用資格,意味著產品必須符合歐盟CE安全指令,LVD電氣安全指令2006/95/EC,電磁相容EMC指令2004/108/EC,能耗ErP指令2009/125/EC,環保RoHS2.0指令2011/65/EU的相關要求。
Low Voltage 低電壓設備LVD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電磁相容性產品EMC
Medical Devices醫療器械MDD
Machinery 機械類產品MD
Pressure Equipment 壓力容器PE
Radio and Telecommunications Terminal Equipment 通訊終端設備R&TTE
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 個人防護設備PPE
CE符合性認證所需準備的技術文件
產品使用說明書。
安全設計檔(包括關鍵結構圖,即能反映爬申距離、間隙、絕緣層數和厚度的設計圖)。
產品技術條件(或企業標準),建立技術資料。
產品電器原理圖、線路圖、方框圖
關鍵元部件或原材料清單。
整機或元部件認證書電子檔。
銘牌。
其他需要的資料。
歐盟27個國家強制執行CE認證指令和EFTA 歐洲自由貿易協定:
德國、法國、英國、義大利、西班牙、比利時、荷蘭、葡萄牙、希臘、愛爾蘭、丹麥、盧森堡、奧地利、芬蘭、瑞典、冰島、挪威、瑞士、賽普勒斯、捷克、愛沙尼亞、匈牙利、拉脫維亞、立陶宛、馬爾它、波蘭、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保加利亞、羅馬尼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