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号: | - |
---|---|
品牌: | - |
原产地: | - |
类别: | 工业设备 / 环保设备 / 空气净化装置 |
标签︰ | - |
单价: |
-
|
最少订量: | - |
餐饮单位的油烟呛人,噪声扰民,怪味熏鼻,这些问题怎么解决?近日,记者从乌兰浩特环保局了解到,《乌兰浩特餐饮油烟净化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出台了,乌兰浩特有了除烟消声去味的一揽子解决方案,旨在贯彻落实《2016年乌兰浩特抗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加强全市餐饮油烟治理水平,有效防治餐饮油烟污染,规范餐饮油烟净化设备的安装和运行管理,保障餐饮油烟达标排放,配合乌兰浩特环保局颁发的《2016年高油烟排放餐饮业油烟整治工作方案》的实施,进而编制这个规范的技术指南,涉及乌兰浩特饮食服务业油烟治理的技术工艺、系统设计、净化设备、运行管理等。
该《指南》适用于乌兰浩特内新、改、扩建饮食服务业(含非经营性大中专院校、企事业单位内部食堂)的油烟污染防治及设备运行维护管理。
油烟排放口的设置
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应不小于20m;经油烟净化和除异味处理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应不小于10m。
油烟高空排放应满足——
排烟管口高出以排放点源为中心,半径15m区域内最高建筑物3m排放
油烟低空排放的餐饮单位,油烟排放口应高出地面2.5米,油烟排放口应朝向空旷处,避免正对楼梯、过道
油烟排放口的设置应充分考虑到避免对附近居民造成影响,故应与最接近且对空气污染有强烈感应的地方(如住宅楼宇)和居民保持足够的空间距离,且应设在通风良好,排放物能够不受阻挡地得到充分扩散的位置;避免将油烟排放口设在大厦天井、窄巷等位置
油烟排放口前的管道须预留便于环保部门取样监测的带封盖圆形取样口,取样口直径15-18cm
油烟排放口不得通入下水道排放
油烟排放口及外置烟管应布置整齐美观,保持与周边建筑外观协调
在线监控和浓度监测系统的安装
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单的大中型餐饮企业,其油烟处理及除味设施应配套在线监控及在线浓度监测系统。中小型餐饮企业,其油烟处理及除味设施应配套在线监控系统,对油烟处理及除味设备及风机的开关机及运行电流进行监控。
在线监控、浓度监测系统主机的安装位置应便于营运人员观察及操作,安装在室外时应做好遮光挡雨的措施;
主机周边15m范围内不得有输配电变电站或变压器;
在线浓度监测系统的探头应安装在油烟处理设施后油烟排放口前的一段3m直管中点。
如何消声及减震
餐饮单位排放的噪声应符合GB22337的要求,振动应符合GB10070的要求。
应明晰所在区域的噪声划分的类别,以便选择通风设备时,既满足油烟净化要求,又满足噪声与振动要求。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水泵等设备并采取减震措施。
专用机房与外界连接的墙、楼板、屋面,其空气隔声指数不宜小于40dB,门和窗的隔声指数不宜小于35dB。噪声较大的专用机房应采用吸声、隔声措施。
餐饮单位油烟排放口与周边民居或公共场所距离小于20m的,油烟排放口须加装消声弯头或相应吸声、隔声设施。
餐饮单位产生噪声的设备应远离环境敏感目标。
餐饮单位应尽量选用具有明火抑制功能的油烟净化设备,不具备此功能的应在油烟净化设备前安装管道防火阀。
应选用带有电火花抑制及报警功能的静电油烟净化设备。
不得采用易燃材料制作的多孔介质作为油烟过滤滤料。
制定管道清洗规范,防止长期不清洗致使很多油渍附着在烟道表面
济南九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国家/地区︰ | 山东省济南市 |
经营性质︰ | 贸易商 |
联系电话︰ | 18105416081 |
联系人︰ | 陈彦 (销售经理) |
最后上线︰ | 2016/1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