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事部、建设部[2005]9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注册物业管理师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应当由注册物业管理师担任,项目管理中的关键性文件,必须由注册物业管理师签字后实施,这从法律上确立了注册物业管理师的地位和物业管理企业配备相应数量注册物业管理师的重要性,另外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经济师职务。
应广大物业管理企业的要求,继续举办《注册物业管理师》考前培训班,详细内容如下:
申报条件
1.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学历
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满8年;
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满4年;
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满3年。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满2年。
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满2年。
博士学位,其中从事物业管理满1年。
2.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培训内容
1.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及《物业经营管理》。共计72个课时。
2. 考前串讲为全科交费学员赠送项目,与培训分开进行,串讲将于考试前一个月内由培训中心统一组织进行。
3. 每期班50人,额满开班。
培训费用
单科:800 元 / 人、考前串讲:1200元/人、全科:2800元/人,全科赠送考前串讲。
开班地点
北京 上海 广州 南京 苏州 济南 宁波等
联系方式
电话:13120021616
本培训班同时办理《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1100元/人,《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继续教育7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