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氣溶膠滅火裝置的安裝、驗收和維護
(一)安裝
1、熱氣溶膠滅火裝置的安裝、驗收和維護由於公司培訓的專業人員或當地消防工程公司負責。
2、滅火裝置防護區的工程設計、安裝和驗收符合國標GB50370-2005熱氣溶膠預制滅火系統規範要求。滅火劑用量應根據保護區內可燃物質和保護區的容積確定,滅火劑用量的計算公式: W= C2*kv* V
式中:W—滅火劑設計用量(Kg); C2—滅火劑設計密度(Kg/ m³);
V—防護區容積(m³);
Kv—容積修正係數。V<500 m³,Kv=1.0;500≤V<1000 m³,Kv=1.1; V≥1000 m³,Kv=1.2。
(1)通迅機房、計算機房等場所的電氣設備火災,S型熱氣溶膠的滅火設計密度:≥130g/ m³;
(2)電纜隧道(夾層/井)及自備發電機房火災,S型熱氣溶膠的滅火設計密度:≥140g/ m³;
當滅火裝置和火災報警系統及其他消防控制系統聯網時,還應符合GB50166《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範》的規定。
3、滅火裝置安裝的正前方0.5米內不允許有任何障礙,其安裝不受位置高低的影響,就地擺放時宜靠牆壁。
4、滅火裝置不宜安裝在下列位置:
1臨近明火、火源處;
2臨近進風、排風口,門窗及其他開口處;
3容易被雨淋、水澆、水淹處;
4疏散通道;
5經常受振動、衝擊、有腐蝕處。
5、地下防護區、無窗或固定窗戶的底墒防護區,應有機械排風裝置。
6、防護區不宜開口,如必須開口時,應設置自動關閉裝置。有困難時,應考慮開口流失補償,加大滅火劑用量給予補償,防護區的非密封度大於0.3%時,每增加0.1%,所用滅火劑用量應增加20%。
7、同一防護區的滅火裝置應同時啟動。
8、火災滅火系統各組成部分及設備的不帶電外殼,應可靠接地,並應考慮防雷擊感應電流干擾滅火系統的措施。如溫感、煙感探測器接線,滅火裝置的起動線,採用雙絞線,或雙芯金屬屏蔽線的措施。
9、安裝前,應由專業安裝維護人員檢查火災探測器、火災自動報警控制器、線路等是否完好;並將火災探測器與火災自動報警接好,模擬火災探測器所需煙的濃度和溫度,測試負載輸出、報警等正常后方能安裝。(注意:安裝工程全面驗收合格后,在未連接本滅火裝置啟動信號12之前,必須確保無啟動信號的外線連接該裝置,啟動12信號線輸出應符合負載小於150mA安全電流后方可連接)。
10、JHS滅火裝置接線圖:
注:組合立式櫃(QRR LW/S)下櫃接線端為接控制器來線的端子。
11、一個防護區多台滅火裝置與氣體滅火控制器連接,其啟動信號線應採用串聯連接方式,反饋信號採用並聯連接方式(溫度繼電器是採用常開接點)。
12、當一個防護區只有1-2台滅火裝置時,啟動信號線在接線盒內最好應串聯一只限流電阻(假負載)。假負載R值≤EC/1.2A-(實際串聯負載電阻),功率5-10瓦的瓷質繞線電阻。
13、滅火裝置啟動信號線路,線經應採用¢2.5m²的多股銅塑線,以減少線路的電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