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FAS(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污染物检测的法规突显了传统涂 层材料的局限性。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开发了无PFAS的超疏水膜 料。这些涂层可以使用标准PVD工艺稳定沉积,并提供环保解决方 案。具有显著优异的初始接触角和防水防污性能及耐久性。该技 术适用于各种行业,包括光学、电子、医疗器械和汽车零部件, 在提高产品竞争力的同时遵守全球环境法规。 PFAS-Free超疏水涂料是可持续未来的创新解决方案
PFAS(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质)是一类人造化学物质,因其具有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对环境和人类健康 构成威胁。因此,各国和地区对PFAS的管控要求越来越严格。以下是PFAS 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管控要求: 我司已经通过对PFAS,PFOS,PFOA等成份共计470项进行测试,均已通过标准,并且达欧盟及国际标准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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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2022年12月29日,中国生态环境部等六部委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自2023年3月1 日起施行,禁止PFOS类、PFOA类和PFHxS类物质除特定豁免外的生产、加工和使用。
美国 ①2024年5月13日环境保护署将两种PFAS——全氟辛酸(PFOA)和PFOS,包括其盐类和结构异构体——指定 为危险物质 ②2024年5月21日环境保护署规定须报告有毒化学品排放情况的化学品清单,包含七种PFAS ③多州政府对故意添加PFAS作为接触材料的限制开始生效 日本 ①2024年7月10日,日本将PFOA相关化合物指定为《化审法》下第一类特定化学物质,原则上禁止生产和进 口,2024年9月10日生效,且自2025年1月10日起,禁止进口8种含该物质的产品。 ②《化审法》禁止生产和进口PFOS及其盐类、PFOA及其异构体和盐类、PFHxS及其异构体和盐类。
欧盟 ①2024年9月20日,欧盟发布公告,在附录XVII中新增对PFHxA类(全氟己酸、其盐类及其相关化合物)物 质的管控,2024年10月10日正式生效,限制消防泡沫、鞋类、纺织品、皮革等产品中PFHxA类物质的生产、 使用和投放市场,其中产品生效时间最早为2026年4月10日。 ②欧盟POPs法规禁止PFOS类、PFOA类和PFHxS类物质除特定豁免外的生产、销售和使用;REACH法规附录 XVII限制C9-C14 PFCAs类(C9-C14全氟羧酸、其盐类及其相关化合物)物质除特定豁免外的生产、使用和 投放市场;REACH法规附录XIV将全氟庚酸(PFHpA)及其盐类、全氟丁烷磺酸(PFBS)及其盐类等PFAS列为 高度关注物质,在含量、生产/进口量满足一定条件时履行告知与通报义务。
其他国际 ①2022年6月,《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将PFHxS类(全氟己基 磺酸、其盐类及其相关化合物)物质纳入附件A,禁止生产和使用,2023年11月16日正式生效。 ②《公约》限制除特定豁免和可接受用途外的PFOS类(全氟辛基磺酸、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物质生 产和使用,禁止除特定豁免外的PFOA类(全氟辛酸、其盐类及其相关化合物)物质生产和使用。 ③《公约》拟于2025年将LC-PFCAs类(长链即C9-C21全氟羧酸、其盐类及其相关化合物)物质纳入附件A,禁止其生产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