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註:綠色工序為必經工序,紅色工序為可選工序。
清洗劑應具備的工具:
清洗所用的容器一般是塑膠類的槽體或箱體最優,其次可以選用材質較優的不鏽鋼容器(304或316)根據自己的產能要求,事先準備好能夠充分浸泡工件的箱體。
其餘容器用戶可以根據自己場地及產能要求靈活調整。
使用說明:
1、本產品建議原液始用,但油污較輕的工件可將快速清洗劑可與水配兌,比例為1:2 始用。
2、可常溫清洗,可採用機械振動拋光清洗、配合超聲波清洗、手洗方式,如果採用手工擦拭的方式時,應不斷晃動工件,直到洗乾淨為止。
3、除油一般時間為5~10分鐘(用戶根據工件油層厚度情況自己撐握),如果配合超聲波清洗則去油效果更好,更快。
4、清洗工件不得相互重疊,連續清洗情況下據清洗液的效力應定期更換清洗液。
5、廢水處理:氫氧化鈉或純碱中和處理到PH=7時可直接排根放。本品的廢液是一種極佳的車間油污地板清洗材料,可直接用於清洗地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