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註:綠色工序為必經工序,紅色工序可以根據工件情況為可選工序。
化學拋光容器的要求:化學拋光容器一般可採用PP塑料箱體也可用優質材料的不鏽鋼容器(316、304),根據企業產能要求,最大工件尺寸合理設計大小即可。
使用方法:
1、 工件只能採取浸泡方式,常溫下進行。時間約為10秒~2分鐘左右(具體時間可以根據所需的表面程度適當延長),即可達到平整光亮的效果。
2、 多數工件同時泡入時,工件不可重疊,需要不斷晃動工件,使其各個面均勻地接觸藥液,確保拋光效果。
3、 工件取出后,必須立即沖水,否則會影響拋光效果的一致性。
4、 經多次拋光后,藥液會逐漸轉變為綠色,系化學反應,屬正常現象。
操作注意事項:
1、 操作環境要位於通風較好的空間,有排風設施。
2、 操作必須帶安全防護工具,口罩、防酸手套。沾到皮膚或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嚴重時就醫。
3、 藥液不用時裝桶或加蓋保存於陰涼位置。
廢液處理:可用氫氧化鈉溶液中和到PH=7排放處理。